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模式悄然出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实现了资源化综合利用;海南省划定了60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南省农村环境保护系列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统计,2008年以来,海南省通过多渠道筹资,共投入1.97亿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
据统计,至2010年底,海南省共投入资金约4732万元建设59个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先后在文昌市文教镇、海口市大致坡镇、琼海市万泉镇、万宁市龙滚镇等乡镇建成人工湿地处理设施37套,年污水处理量695万吨。
海南省还投入8445万元对55个村庄和34个乡镇(农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脏、乱、差”环境问题,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受益人口约260万。
海南省环保部门累计投入718.99万元实施19个养猪场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投入1653.55万元开展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畜禽养殖沼气能源利用技术,年处理养猪废水约91万吨,实现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也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海南省完成了全省18个市县185个典型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划定了首批60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