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十一五”重大战略任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德国、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部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单独列为一章,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并从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等4个方面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思路和措施。
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在京举行“中日合作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启动仪式”,并为“项目办公室”揭牌,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巡视员何炳光、日本驻华大使馆参赞岩本桂一、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国事务所所长中川闻夫出席会议并致辞,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悉,该项目旨在借鉴日本在城市废弃物收集、分类、高效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理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国特色的安全、高效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中日双方决定围绕餐厨废弃物、废旧轮胎和包装物三种最典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在青岛、贵阳、西宁、嘉兴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开展相关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利用方案、技术路线,完善政策法规,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中日双方将为试点城市提供相应的支持,帮助青岛、西宁研究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体系,帮助嘉兴、贵阳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和包装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同时,将通过举办论坛、召开研讨会、在试点城市举办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赴日进修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加强人才培训,帮助试点城市提高能力建设。项目合作期为4到5年。
参加会议的还有浙江、山东、贵州、青海等地方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相关同志,以及中日双方的有关专家学者。中日双方有关专家和青岛、贵阳、西宁、嘉兴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日本自1979年开始的对华ODA已经基本结束,该项目是最后一批项目之一,相关各方都表示一定把这个项目做好,成为两国循环经济领域合作的典范,并努力使之成为中日友好与合作里程碑式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