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福建石狮市环保局获悉,石狮市日前出台措施,引导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对获得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目前,全市共有58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据石狮市环保局介绍,去年省里对泉州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录当中,石狮企业有17家,占一半。在清洁生产大气候影响下,不少石狮企业,特别是作为审核重点的印染企业,纷纷上马清洁生产项目,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先是委托环保认证机构进行评估,制定清洁生产方案,报送省级审核;然后根据清洁生产方案,对生产流程进行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升级改造;最后,由省级评估验收。
企业完成第一步即清洁生产审核,石狮市即一次性奖励10万元,基本上能够满足企业的先期投入。据介绍,企业委托环保认证机构制定清洁生产评估方案,一般费用在5万元左右,印染企业则需8万元左右。在10万元的奖励之下,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