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关于城市排水设施、河道的管理、维修和养护责任,市水务局制定了市区二级河道环境状况信息报告工作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据悉,本市已对排水设施采取横向纵向联合方式,从规划入手,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有效保护排水设施,又为重点工程提供排水保障。对小区物业等其他产权单位排水设施,通过函告、主动服务、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对河道保洁工作,建立起涵盖各河系处、排管处等单位的管理网络和周报制度,并定期组织市景观办、排管处、西青区水务局、东丽区水务局等河道管理、保洁单位,对中心城区主要河道的堤岸卫生,河面垃圾以及沿河闸门维护等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市内河道“水清岸美无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