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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1-05-03 来源:泸州新闻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91 中国过滤分离网

核心提示:  近日,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以市委发二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泸州市建市以来首次系

  近日,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以市委发二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泸州市建市以来首次系统安排部署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由此吹响了泸州水利大发展的号角。
  泸州市委二号文件指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泸州市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原则,理清了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方向。
  据悉,“十二五”期间,泸州市将开工建设向家坝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泸州段、合江锁口水库、叙永倒流河引水工程和古蔺观文库,完成古蔺龙爪河引水工程、纳溪黄桷坝水利工程,搞好泸县三星桥水库、古蔺县关口水库项目储备。基本完成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以及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重点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县级以上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
  泸州市水务局局长罗章海说:“文件从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提出通过五至十年的努力,全市中型水利工程的“水库库容、供水能力、灌溉面积”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到2015年,全市预计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6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0%;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库)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在经费保障上,全市各级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每年从地方财政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设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意见》还从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这些新目标、新举措必将使水利在保粮食、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必将有力地推动泸州市水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现泸州“四个四”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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