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环保部门对湟源县污染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县数十家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基本完成,效果明显,现已解除对该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区域限批。
去年3月份以来,省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湟源县境内青海华新冶炼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此,省环保部门对该县实施了区域限批。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受区域限批之后,湟源县专门成立了区域环境污染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责令青海华新冶炼有限公司一、二分厂停产整治,并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目前,青海华新冶炼有限公司已根据整改要求改造了环保设施,解决了烟尘无组织排放的问题。同时,该县还对大华工业园区7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整治,责令青海湖水泥公司等3家企业停产治理,分别淘汰了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江河源水泥有限公司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了华电铁合金有限公司、大盛冶炼有限公司4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热炉,拆除城镇建成区内21家22台燃煤锅炉。经过一年的整治,湟源县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