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都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展开,铅蓄电池企业排放超标一律停产
华西都市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日前,成都市环保局会同9部门,全面展开2011年成都环保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涉铅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
严格整治铅蓄电池企业
根据安排,2011年7月10日前,各区(市)县将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等信息,并对铅蓄电池企业废气、污水排放口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完善环境监测档案资料。
成都市环保局表示,将严格电镀、制革等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冶炼企业,强化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严把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关,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此次专项行动对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要求十分严厉。凡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
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5家企业限期治理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大对5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企业或单位非法倾倒、填埋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二是非法将危险废物转交没有相应类别处置资质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三是企业、个人无证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四是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或不按审批处置工艺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五是不按规定审批和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成都市环保局表示,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11月15日前,成都市将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污染源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任务。截至目前,成都今年共有5家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治理工业企业名单。(记者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