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环保资讯>三峡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将分级保护

三峡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将分级保护

2011-05-28 来源:重庆日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301 中国过滤分离网

核心提示:三峡库区进入后期开发阶段,库区水污染防治成重点工作之一。昨日,《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峡库区进入后期开发阶段,库区水污染防治成重点工作之一。昨日,《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现行的《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于2002年。2008年6月1日《水污染防治法》施行,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区域限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制度、新措施,也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肯定和保障实施。
  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分6章节共62条,专门增设了“饮用水源保护”一章,对饮用水源分级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修订草案将饮用水源划定为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进行特别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明确了在不同级别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禁止行为。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Diamond进军中国——打造饮用水全新模式
阅读下文 >> 以色列打造水技术“硅谷”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guolvfenli.com/news/show.php?itemid=1847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国过滤分离网

推荐新闻

更多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QQ: 2339401517

©2009-2024 中国过滤分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豫ICP备1401836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