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企业向郑州生态水系排污超标,其所在地县级政府或管委会每次将被扣除1000万元的财政款项。昨天,郑州市政府出台生态水系流域污染有偿治理办法,对生态水系流域和西流湖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有偿治理。
在生态水系未整治到位的河段,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将按照省定标准按周核算相关各县(市)、区应缴生态补偿标准和生态补偿金,并以此为基数,对相应责任县级政府或管委会按月扣缴生态补偿金。首次按基数的15倍进行征收,三个月内水质仍未得到明显好转的,每三个月再加罚5倍,以此类推。
已经整治到位的河段,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管辖区域查处企业擅自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每处每次将扣除当地政府或管委会100万元财政款项。
凡是向郑州市生态水系和西流湖区域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测超标的,除依法对相关企业处罚外,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将会同郑州市财政局按照每例每次1000万元的标准,扣除当地政府或管委会的财政款项。
郑州市财政局将根据核算结果直接通过划拨方式进行扣款,每月结算一次,并向郑州市政府报结算报告。所扣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作为污水治理专项费用,用于改善生态水系水环境质量。(中国过滤分离网www.guolvfenl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