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焦作市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20家存在环境问题的涉重金属企业,被焦作市环保局督促整改。
按照《焦作市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活动安排,今年3月至4月份,焦作市环保局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执法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大对重金属排放行业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淘汰力度,鼓励发展排污强度低、能耗少、清洁生产水平高的先进工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同时,此次行动中还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应急和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重金属污染排放和环境治理情况,一旦超过国家标准,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环保部门,并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防对人体和畜禽造成危害。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共排查出涉重金属企业37家,其中2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企业,焦作市环保局已经分别向其所在的县(市、区)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当地政府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强化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报请市局统一验收。
此外,焦作市环保局还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建立严格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将重金属企业作为现场环境监察的重点,把污染排放和设施运行情况、含重金属的废渣、废物处置情况、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保留监察记录,并把含重金属的废渣、废物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全部纳入环保部门管理范围,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