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政策法规>环保部首提“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环保部首提“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1-06-16 来源:第一财经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38 中国过滤分离网

核心提示:环保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称,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环保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称,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近期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今年3月,浙江省湖州市发生血铅超标事件,共造成332人血铅超标。
  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表示,对于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保部将对该区域所在的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记者获悉,环保部首次提出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环保部还表示,将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
  环保部表示,凡发生重特大铅污染事件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一律立即撤销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环保部近期将加大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打赏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活性氧地沟污油源头处理技术问世
阅读下文 >> 马来药厂传放射性污染事故 员工辐射超标400倍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guolvfenli.com/news/show.php?itemid=2141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国过滤分离网

推荐新闻

更多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QQ: 2339401517

©2009-2024 中国过滤分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豫ICP备1401836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