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住建部获悉,《“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目前污水处理集中支持地区上报的包括“十二五”期间新建和在建污水管网项目合计近千个,中央财政将进行集中审批,将补贴资金下拨到省级财政部门,要求各地于两个月内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分析人士表示,随着《办法》的发布落实,未来5年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有望提速,有助于污水处理产业产能规模的有效释放,从而推涨相关公司投资污水处理业务的收益预期。
财政部与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了未来五年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补贴的具体标准。
处理率增幅远落后于处理规模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我国已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处理能力1.25亿立方米/日,分别比2005年增加210%和108%。但鲜明对比的是,过去五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4%增至2010年的77.4%,增幅为47.7%。
某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表示,处理规模与实际处理率增速悬殊的重要原因是连接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过去5年,众多城市污水处理规划设计普遍存在“重厂轻网”现象。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管网却不配套,直接导致实际来水量严重不足。“一个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项目,实际来水量只有2万吨到3万吨,这是普遍情况。”《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将进一步细分补贴标准,其中一个核心原则就是以项目运行中污水实际处理率为准绳。
国家自2007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兴建的污水处理管网实施“每公里奖励20万元”补贴标准,但业内人士反映,污水管网属政府投资项目,该补贴属“事后弥补”型,难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很多污水管网因资金不足而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易斌分析,财政专项资金转为按项目总投资进行补贴,可以通过先期投入补贴,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办法》提出,划定淮河、海河及南水北调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水源地为重点集中支持区,针对这些地区的污水处理项目,采取按总投资额分东、中、西部分别集中补贴40%、60%和80%的标准。
可直接提高项目投资收益
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直接后果是污水处理产能的大量闲置,这直接影响企业投资污水处理项目的收益。
上述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一个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的项目前期总投资一般为2亿元,建成达产周期为两年,但因为管网建设不配套,运行负荷不足,项目达产需5到6年时间。尽管一些企业在与当地政府签订项目合同时约定处理能力要配备相应的管网输水量规模,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始终无法落实。
中投顾问分析师认为,管网建设强调“以项目实际污水处理率”为准绳,切中了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效果的要害。要提高污水处理率,就不能单纯盲目扩大污水处理规模,需统筹考虑配套管网工程是否到位,这样才能在保证来水量充足的前提下提高项目的运行负荷率。
在易斌看来,随着污水处理产能的有效释放,企业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将尽早达产,从而保证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这对目前国内涉足污水处理业的中原环保、桑德环境、首创股份等相关上市公司将带来长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