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庄浪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庄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ZLCG(2011)-15
二、项目名称:庄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三、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为改建污水综合处理项目,主要处理医院住院部生活污水、手术室、化验室、食堂及洗衣房产生的混合污水。作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汇总后的处理项目,综合处理以便达到污水排放水质要求。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系统整体设计(工艺、土建结构、电控、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备及主材(含控制系统及预埋件)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进行工程总承包(不包含土建施工)。(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投标资质要求(一)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的专业技术制造或供货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和廉政建设不良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竞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格及资质证明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审查情况决定竞标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谈判。1、资格条件:投标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标注(必须)的材料及原件,如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1、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谈判文件售出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15日。3、谈判文件售出地点:甘肃省庄浪县政府采购中心(庄浪县政府统办楼8楼806室)。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1年7月20日上午8:00至9:00时,将谈判文件交至庄浪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在庄浪县政府统办楼8楼803室时开标。
八、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联系人:李淑明 赵晓鹏办公室电话:(0933)6820825传真:(0933)6820821庄浪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