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太湖流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为将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制定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对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规范流域水资源配置和保护,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地方人民政府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以国务院令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