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水利部、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本月起正式实施。我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及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方案》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影响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湖南水利发展,为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为全国水利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改革将坚持六大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设计,重点突破;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制度创新,依法推进;广泛动员,公众参与。
根据《方案》,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将突出五大重点。一是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涉水事务管理体制,明显提升水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湘江流域管理,使流域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建立完善的水功能区管理协调机制,水资源保护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加强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政府水利投入总量和增幅明显提高,水利融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的力度明显加大,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形成全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三是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规范水利建设市场;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制度完善、监管有效、市场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四是强化以乡镇水利站和农民用水户协会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五是稳步推进城市供水、农业供水和农村集中供水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在调整水供求关系、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经济杠杆作用。
为确保水利改革顺利进行,《方案》决定,建立由水利部部长和湖南省省长为召集人的部省水利改革联系会议制度,负责指导我省水利改革工作;成立湖南省水利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水利改革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