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加强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依法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支持和监督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浙江高院在与省环保厅前期联合调研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为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促进环境保护行政监管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非诉环保行政执行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要综合运用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和环保部门的行政资源优势,积极构建法院监督协调、环保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合力破解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应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环保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