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资源紧缺已发展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我国的形势同样严峻。为此,继续发展海水淡化、保障水资源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专家建议,针对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现状,可加大研发力度,寻求关键技术突破,推动海水淡化企业“走出去”。与此同时,对于国内海水淡化产业,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明确支持政策。
海水淡化是缓解我国未来高耗水问题的重要途径
作为水资源的开源增量技术,海水淡化已经成为解决全球水资源危机的重要途径。作为缓解水资源短缺形势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淡水资源紧缺已发展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曾多次发出警告,除非各国采取有力措施,否则到2025年世界将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得不到安全的饮用水供应。在我国,当前面临的淡水资源紧缺形势同样严峻。我国城市供水不足现象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逐年扩大。水利部资料显示,全国六百多个城市中,有四百多个城市供水不足,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一百一十个,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年缺水量约60亿立方米,平均每年因缺水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其次,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及生态用水这三方面将给我国未来淡水资源带来更大压力。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总工程师阮国岭说,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城市居民人口比重不断上升,而城市人均生活耗水量大大高出农村人均生活耗水量,使得我国生活用水量将上一个台阶。同时,目前我国多数城市都处在大规模建设中,高耗水的工业发展仍是必然趋势。此外,城市发展和绿化等生态用水也是淡水资源消耗的一个重要因素。
专家指出,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向海洋索取淡水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当务之急。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淡水,其总量约占海水的97%,相当于最大而稳定可靠的淡水储库。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对缓解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脱盐协会秘书长郭有智说,截至2010年底,全球共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海水淡化工作,海水淡化的产能已达到日产3900万立方米。目前海水淡化已成为中东各国、美国、西班牙、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取得了显着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发掘市场需求 助海水淡化技术突破
记者调查发现,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却并不乐观。山东大唐发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筹备处副主任张思义说,目前国内海水淡化设备约百分之六十至七十仍是国外的进口设备,核心技术仍被国外掌握。
青岛华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佃章于2009年曾完成一项4800吨/日产能的膜法海水淡化工程。他说,工程中关键的动力系统都来自国外进口,主要是高压泵、能量回收器以及反渗透膜。当时为了推广国产设备,杨佃章特意在这套工程的两组设备中分别使用了国产的反渗透膜和进口的反渗透膜,之后通过比照发现国产产品的透盐率和膜强度的衰减等指标与国外仍存在差距。
经过这组对比,杨佃章认为,虽然目前我国海水淡化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若能在关键技术领域加紧研发,寻求技术突破并开拓市场,赶上国际水平并不困难。
杨佃章说,技术差距终归需要一个过程,虽然目前没有一家国产的核心技术能在大型工程中被实际使用,但如果市场需求产生后,技术上很快就能赶上国际水平。这些关键部件本身的核心技术含量并不高,主要是材质起了很大作用,因为海水的腐蚀性相当大,导致泵阀材质非常重要,而结构并不是很复杂。因此,只要通过研发将工程造价降下来,则整体水价也就会下降,从而进一步推动市场需求,使海水淡化得到发展。
除此以外,专家指出,我国还可以考虑推动海水淡化企业“走出去”,在锻炼队伍和积累工程经验的同时提升海水淡化产业的技术开拓。阮国岭说,天津已有公司尝试这种合作,目前已在非洲小国吉布提尝试初步建设日产能4万吨的海水淡化工程,可以解决当地五分之一人口的用水。
专家建议落实海水淡化扶持政策
当前我国海水淡化产业仍处于上升发展期。专家建议,我国应在加强对海水淡化产业扶持的同时,将淡化水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而言,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仍是产业发展的关键。
首先,我国应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统一配置。郭有智建议,我国应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淡化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利部门在制定水资源综合规划时,应将海水淡化产出的淡化水配置出去。这样就能解决需求问题,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
其次,政府资金应为产业发展主要资金来源。阮国岭说,海水淡化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完全走市场化道路。这方面日本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日本政府对于此类新兴产业的扶持,通常是在政策上平行支持两大相关产业集团,形成两家竞争的局面,有利于行业迅速充分发展。
阮国岭表示,对于海水淡化,日本也在做示范项目。目前我国扶持手段为政府引导资金,而日本则是政府主导资金。我国引导资金的数量相对较少,不足以支撑项目的各个环节,以至于做出来的很多项目只有样子,“有点类似于豆腐渣工程”,他举例说,相比之下日本十几年前在冲绳的海水淡化示范项目的资金,其中85%为政府主导资金,另外15%为地方财政资金,而我国的政府资金在项目占比不到10%。
第三,我国可进一步出台细化政策,加大对海水淡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张思义说,政府对海水淡化企业的水进入市政管网要给予适当补贴,并对每吨水补贴费用加以明确,而补贴额度则要系统调研制定,让企业有利可图,从而使资本蜂拥而至,形成羊群效应。同时,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要有针对性,对于示范工程和标志性企业要有具体的扶持政策,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予实质的支持。
此外,在补贴政策实行前,可以先行考虑培育更多示范项目、支持研发以及推广应用等扶持方法。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李清源说,在补贴政策制定之前,可以首先考虑培育更多的示范性项目,做工程锻炼队伍。其次,可对研发型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维持公司运作和研发投入。此外,还可以把海水淡化的应用加以推广,借助类似于风电的产业政策,不过也要注意不能任使企业一哄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