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同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
一位券商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在资本市场融资、社会资金投资等方面均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而此次《规划》的正式印发将进一步引导和拓宽节能减排相关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渠道,并且能够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给予节能减排相关企业更好的发展道路。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和着力点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初期,政策法规不健全,市场尚未完全形成,政府职能发力于法规标准、鼓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促进产业市场的发展与成熟,产业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政府的推动;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长期,市场较为开放,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市场的规范与管理,产业的发展将逐步转变为市场导向。
该分析师还指出,不仅是节能减排产业会因此获益,与其相关的各项均会因《规划》获益,节能减排等行业将在今后五年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行业增速也会保持在一个稳定发展轨道上。并且,在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环保产业将会更加发挥其内在的发展潜力,给整个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动力。
吴舜泽还指出,《规划》明确提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并指出具体、量化的发展目标。具体而明确的发展目标,预示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柱性,预示着绿色经济方向,更为直观地表明节能环保产业的体量与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这一讯息将大大激励社会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的积极性,坚定投资者通过项目直接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形式投资到节能环保产业的信心与决心,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大量资金支持的同时,促进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为产业发展创造新起点。
此外,招商证券研报称,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将为节能环保相关产业提供发展良机。目前来看,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截止至2009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值达1.71万亿元,而经测算,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值预计将超过3万亿元,占GDP的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