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要经过八个流程
9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潍城区的潍坊城西污水处理厂,干净的厂区内鲜花开得娇艳。厂长丁金明告诉记者,平时浇花用的水都是该厂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排放的水。“处理后的污水不仅可以浇花种树,还能养鱼呢。”丁金明笑着说。记者在该厂办公区后面的生物池内看到,池内的水清澈见底、无色无味,近20条鱼在水中游来游去,不时捕食水面上的食物。丁金明说:“这些鱼是几个月前,工作人员专门买来的,活得很好。”
丁金明表示,污水不是随便就能养鱼的,要经过很多道工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行。在丁金明的带领下,记者参观了污水处理的整个流程。进厂的污水要经过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初沉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区8个处理流程,整个流程主要是通过电脑操控自动处理的。丁金明告诉记者:“厂区占地40亩,现有运行人员17人,主要通过电脑操作进行自动化运作,目前的污水处理能力达4万吨/天。”
“我们厂经过升级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大大提高。稀释污水也需要大量的净水,对于潍坊来说,减少污染排放就是节约、保护水资源。”丁金明介绍说,该厂2012年9月-2013年1月完成了由一级B升至一级A的改造工程,该工程采用Bardenpho除磷脱氮工艺。2013年2月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据丁金明介绍,潍坊城西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市区白浪河以西区域,该区域范围北至北外环路,东至白浪河,南至宝通街,西至大于河、小于河、化肥沟、月河沟流域。
建立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
据了解,我市依托12319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了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9月27日,记者在位于健康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的潍坊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通过“潍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对市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进水COD、进水PH值、进水量、出水COD、出水NH3等项目。工作人员表示,有数据上传的污水处理厂几乎都达标。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污水厂进出口安装的COD、氨氮、PH值等监测设备与12319监控平台相连接,监测数据实时传递到监督指挥中心,指标超标系统自动报警,并自动下派工单到相关部门,对污水厂运行进行实时监控。”据了解,2012年已完成城区污水厂数据上传。2013年将完成8个县市的污水厂数据上传,目前对接工作已开始实施。
为了提高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12年3月聘请行业专家对全市26家污水处理企业的50名运行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据了解,我市还组建了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质量检测中心,实现了污水12项基本指标监测。全市各级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污水管理办公室,各级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与监察、财政、环保等部门通力协作,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费用价格,在政府与污水厂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由物价、市政、财政、环保、污水厂等部门协商确定。每月月初,污水厂根据环保系统的在线监测水质、水量情况,制定污水处理服务费用结算表,由市环保、市政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市财政每月一次据实拨付污水处理费。
2011年,我市成立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专门对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实行规范化管理。
政府规划
消灭污水直排现象要实现无害化处理
记者从潍坊市市政局了解到,目前,潍坊市共建成2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45.6万吨/日,污水管网总长度5292.72公里。目前15座污水厂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其余14座污水厂正在升级改造中。2012年,全市共处理污水40194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6.23%。
对于下一步的规划,市市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潍坊市委市政府确定升级改造所有执行一级B标准的城市污水厂,预计2013年底前完成;还将新扩建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2015年底前完成。另外,2012年潍坊市投资建设了电厂污泥掺烧项目;2013年寿光市投资建设了污泥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和污泥热解无害化处理项目,实现了污水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其余6个县市正在积极筹建先进的污泥处理项目,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为推进市域河流水质改善,消灭污水直排现象,潍坊市市政局和市建设局拟定实施方案。2013年底前,彻底消除市、县两级城区污水直排现象;2014年底前,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升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一级A标准设计;2015年底前,实现重点建制镇镇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城区及重点镇区污水全收集处理、全湿地净化、全循环回用,所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潍坊市市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和完善排水许可制度,将餐饮业、洗车场、建筑工地等产生的污水纳入污水管网。2015年底前,建成8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24处镇级污水处理工程。镇区无大型污染企业,废水可采用管道或建设污水泵站方式就近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以上标准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处理。为避免污泥“二次污染”,我市还将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寿光、青州等9处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泥处置工程,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