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一直以来都是化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之一。随着政策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尤其是城市雾霾治理的重视,细分污染物如VOCs的监测和治理也被提上日程。“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于VOCs防治工作愈发重视,先后出台系列政策。进入“十三五”,有关VOCs排放的行业标准在陆续出台和制订中。
近年来随着政策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尤其是城市雾霾治理的重视,细分污染物如VOCs的监测和治理也被提上日程。业内人士预测,“十三五”期间针对VOCs治理项目所需投资将不低于922亿元。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要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和治理,并且对重点企业的VOCs排污进行排污费的收取。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北、安徽、湖南等地出台了VOCs治理收费标准,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行业。可以预见,VOCs的污染控制将成为我国众多化工企业在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
陆续出台的政策法规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止“十二五”规划》、《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工信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VOCs治理已经进行到第一阶段中期。然而,在治理市场里面,因为VOCs非常分散,但是它是造成雾霾的主要成因,所以必须要得到控制,得到处理。所以很多工业园区,特别化工园区对VOCs的排放总量,移散总量和无组织的排放都有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这方面的治理都有规定。随着标准的逐步提高,还有对VOCs排放管理的加强,未来VOCs也会有巨大的市场爆发。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中所需投资总计3500亿元,其中615亿元直接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VOCs)治理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能力101万吨/年,占总投资的17.6%。可以预见“十三五”将继续新增VOCs减排能力,同时已将VOCs列入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故按照治理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推测,“十三五”期间针对VOCs治理项目所需投资不低于922亿元,每年投入约200亿。
“大气十条”颁布两年,中国的空气质量到底是否有显著改善?“大气十条”能否如期完成?这已成为大家心中共同的疑问。节能减排、气候条件都是是否形成雾霾的重要因素,近两年的大气治理成效值得肯定,但毫无疑问,治霾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同时,随着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及治理业已成为重中之重。
大气治理初步成效
致力于各国大气环境质量研究的国际非营利性机构亚洲清洁空气中心近期发布独立报告《大气中国2015: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显示,2013年-2014年间,中国74个重点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大气治理初步成效值得肯定化碳(CO)5项指标均实现了平均浓度下降,6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标的城市数量也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的改善效果最为明显,以京津冀区域PM2.5为例,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至93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12.3%。但在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2014年仍然有近九成城市(66个)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主要污染问题是颗粒物污染。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各地治理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值得肯定。2014年,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下降12%,上海市PM2.5浓度下降16%。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就像一个爬山的过程,在爬的过程中并没有太明显感受,爬过一段再回头看,就会发现明显的不同。环保部正在组织第三方对大气十条实施的中期效果进行评估,预计将在明年两会前形成报告。
对于持续雾霾天气,整个京津冀地区在秋冬交界期间的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风速小、湿度大等气候条件,再加上地区内污染排放强度大,才会出现多日雾霾的现象。该现象近年来也多次发生,单纯从一次污染期的能见度或雾霾感受来判断大气治理效果并不科学。
自“大气十条”颁布后,多地制定区域实施细则及城市行动计划。从目前的统计数据看,2014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相对2013年下降2.9%,为近15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2014年1月到11月,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11.34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淘汰600万辆的任务。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已率先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来应对车油不匹配的难题;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也已按行业启动;全国性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同时,国家层面要求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也已初步建立,另有多个城市通过开展源解析与源清单编制工作。
VOCs成产业新兴战略点
“大气十条”实施近半,后十条时代,各大气污染治理公司又将目光投向了哪里?目前看来,VOCs治理已成公认的新兴产业高地。
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14项涉及VOCs的排放标准已正式发布,另有18项标准正在制定中,此外还有20个以上的行业等待标准立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办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石化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正式展开VOCs排污收费试点,北京收费标准为20-40元/公斤,上海为10元/公斤。
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研究结果,VOCs排放量约在3100万吨。多位环保行业研究员向笔者介绍,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VOCs的监测及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在千亿级别,远超传统大气污染物治理市场。同时,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仅重点排放行业就有50个左右,未来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以及监管行业的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容可能性极大。预计“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多行业展开VOCs综合整治。
VOCs成十三五期间大气治理重中之重已是不争事实,预计VOCs治理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末端治理只是VOCs治理的一部分,需要从生产等环节做起,进行全过程治理。
目前由于缺乏技术性法规指导,进入VOCs治理市场的门槛较低,排污企业在进行治理时不知道选择何种治理技术,已经出现低价中标现象。而这样选择的治理技术不一定适合这个企业的VOCs治理,致使不能实现达标排放,造成工程重复建设。
随着国内环保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对VOCs的治理日益重视,自2013年来相关政策频出,VOCs治理已正式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在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新的排放标准也陆续发布。目前国家已颁布的涉及VOCs排放标准共有14项,其中2015年新颁布的有4项,同时还有18项标准正在制订中,这其中包括煤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农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氯碱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染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也需要在现有试点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还需尽快建立排放量申报制度等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废气净化委员会下一步也将开展技术评价、推荐先进技术等工作,促进VOCs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