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位于山东省最南端,南与江苏省东海、新沂、邳州三县(市)毗邻,特殊的地理位置驱使一些不法业主选择在鲁、苏交界地带建设经营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采取生产、用电、排污等异地布局的方式躲避环境监管,钻环保属地管理的空子,增加了环保部门的执法难度。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郯城县环保局及时启动鲁苏边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借全国开展涉铅等重金属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契机,积极与周边县市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边界区域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鲁苏环保联席会议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鲁苏边界县、市环境联合执法的意见》中“相邻县(市)之间每季度要相互通报境内及边界附近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动态,加强环境监察部门之间的协作,定期举行联合执法,确保跨界污染联防联治工作落到实处”的规定,位于山东的郯城与江苏省的东海、新沂、邳州共同协商,在边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的框架下成立了由四县(市)环保局领导带队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深入到交界地区的涉铅等重金属行业污染多发地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边界自查和互查。
在这次执法行动中,联合执法小组不仅对边界涉铅等重金属行业进行细致摸排,还对存在的其他污染隐患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行动督查组还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各检查组理清污染企业归属地统一上报排查情况,确保做到“点源归属地标注明确,生产时间、规模统计详细”,为此次行动的清理取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月上旬,四县(市)环保局约定利用一周时间对前期交界地区摸排出的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企业以及其他土小企业进行统一清理取缔。期间,为确保拆除取缔效果,各县市互派了监督联络人员,彼此沟通信息,实时交流情况。行动中,各执法小组采取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等方式对交界地区的违法土小企业实施清理取缔。一周时间内,两省四县市共同步清除小炼铅、小农药、小炼焦、小塑料等土(小)”企业6家,实施行政处罚8次,配合执法的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查扣违法生产设备12台套。
此次执法整治行动为两省四县市构筑了一个联合执法、相互监督的平台,彻底清除了交界地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边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目前,这次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已顺利结束,四县市依据前期安排正积极组织进行整治评估、后期督察及协调转产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