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污泥产生量也持续增加,污泥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直接关系到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统筹制定规划,合理选择技术,加快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积极示范,引导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一批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在加强跟踪检查,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通知强调,各地要定期对本辖区内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总结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