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连续下发有关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加强排水管网建设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确保全省市、县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据测算,江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每天产生污泥量约1360吨(其中设区市约835吨,县、市约525吨)。对此,江西明确了污泥处置的目标,即: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将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并与当地环卫、园林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各地要严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工业废水必须按规定在企业内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泥处置确定了五项技术路线和处置方式。一是鼓励对符合标准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二是污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三是污泥填埋;四是污泥用于园林绿化;五是污泥焚烧。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管,包括加强污泥产生的源头监控、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乱排乱倒污泥的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江西省已从3月上旬开始在全省开展排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重点做好对沿河、沿湖等敷设的截污干管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进行排查,对新建排水管网一律要做闭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