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减排现场核查组对富春环保进行现场检查,随后的3月17日富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要求加快做好脱硫设施运行整改的通知》,对公司脱硫控制系统存在缺陷、脱硫设施运行维护不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富春环保25.65+1.104.48%不全和人员操作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意见。通知要求公司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在4月30日前做好脱硫设施运行整改工作并通过杭州市环保局的验收。
针对有报道认为脱硫控制系统存在缺陷可能会导致发电时产生的二氧化硫(SO2)排放超标,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通过自查发现脱硫控制系统存在缺陷主要是脱硫承建单位对脱硫计量仪表日常运行维护不善,致使其中一台锅炉计量检测仪表没有及时检修,无法正常测量其中一台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数值,但不会导致发电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因为公司所有7台锅炉运行产生的二氧化硫最终是通过一根烟囱排放,经过相关部门在线检测二氧化硫符合国家标准低于2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要求,其他气体排放也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本次整改仅需更换其中一台锅炉的监测仪表,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准备验收,整个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效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