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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

2011-03-30 来源:中新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91 中国过滤分离网

核心提示:  中国政府继本月初确定今后五年一系列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之后,28日公布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四项约束性指标

  中国政府继本月初确定今后五年一系列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之后,28日公布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四项约束性指标,显示中国政府正在逐步落实和细化五年环保蓝图。
  当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南京召开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部署今后五年和今年全国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任务。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会上宣布,2015年中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要分别比2010年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2%左右。
  “工业领域将坚决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苏波透露,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的中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初步确定2011年至2015年拟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
  此次确定的其中四项约束性指标与去年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初定的目标相比略有调整,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之外,其他三项指标要求更高。当时确定的是“力争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均降低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6%左右。”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对此的解释是,这次提出的目标属于“踮起脚来够得着”的目标。他说,工业作为中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应发挥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对指标应该有更高要求。
  数据显示,中国的工业能耗由2005年的15.95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0年的24亿吨标准煤左右,占全国能耗的70%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约占三分之一的水平。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8倍,重化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出10%至20%。
  为扭转高度依赖能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并履行向国际社会作出的节能减排承诺,中国全国人大会议本月中旬审查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同时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中则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指标。
  苏波认为,工业领域要完成今后五年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继续抓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企业和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
  在落后产能淘汰方面,苏波说,工信部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淘汰中国落后产能,尤其要强化能耗、物耗、环保等标准的作用,研究提出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
  在抑制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产能增长方面,苏波表示,工信部将尽快印发和实施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将坚决执行更为严格的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包括利用高能耗行业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超前性标准、取水定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等,严把审批项目的能耗排放准入关。
  在传统产业升级方面,他说,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大中国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强化传统产业的低碳化改造,加强信息通讯技术在企业节能减排中的运用,并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数据显示,过去5年,中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6%,年均下降5.8%,实现节能量7.5亿吨标准煤,以年均6.98%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1.57%的工业增长。
  从五年目标中分解出今年任务,周长益宣布,2011年中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要降低4%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下降7%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2.2个百分点。
  工信部要求各地方政府抓紧提出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并上报中央政府。周长益说,工信部不对地方提出考核要求,但要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协助各地实现确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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