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3月28日,怀化市环保局下发通知,在全市启动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这次整治行动与重金属污染整治相结合,将重点整治涉铅、镉、铬、铜、镍、砷、锌等有色、黑色、化工行业,所有产生、收集、利用和处置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单位。整治行动将全面督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包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识别标志设置和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等情况。整治行动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期间,对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的将报请当地政府关闭;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超范围经营的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不按规定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将从严查处;对造成严重污染的,将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整改。为确保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了问责制。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将进行整体考核验收,对整治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