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60多项石化、化工类条目得到调整更新。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目录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以及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对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据了解,2005年版本的目录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要求。
此次出台的新目录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石化、化工相关领域共约60余项。页岩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等条目被列入鼓励类,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等具有低碳特征的项目也受到鼓励支持。在限制类别中,大型石化项目的限制规模进一步提高,炼油装置由800万吨/年提高到1000万吨/年,乙烯装置由60万吨/年提高到80万吨/年等。新建草甘膦等生产装置等也被限制,突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发展的进一步控制,提高了准入标准。另外,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氮肥的传统项目面临新约束,六六六、甲胺磷、对硫磷等34种高毒农药产品将在今年彻底淘汰。
与此同时,新条目更加注重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受到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开发和生产受到支持。目录还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门类,化肥产品被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