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古交电厂在试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污,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2011年1月9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山西省太原古交市古交电厂新建两台共90万千瓦燃煤机组,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机组点火发电时,产生大量灰色烟尘,对1千米外的鹿庄周围群众造成污染。
接到转办件后,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这家企业位于古交市木爪会村,现有装机容量为1800MW,其中一期工程(#1、#2)2×300MW,二期工程(#3、#4)2×600MW,经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环审〔2001〕35号、环审〔2005〕313号)。一期工程于2003年4月动工建设,2005年9月建成投产,建有两台300MW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两台1025吨/小时锅炉,配备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两套半干法脱硫装置,2007年7月14日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二期工程于2008年8月动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同年11月山西省环保厅对项目试生产予以批复(晋环函〔2010〕1280号),建有两台6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配置两台2080吨/小时亚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目前正在对设备进行全面调试。
经查,二期工程#3、#4机组于2010年10月25日起启动吹管、调试工作,锅炉投油燃烧和油煤混烧低负荷运行过程中,锅炉烟气净化装置未能投运,导致烟尘超标排放。期间,因锅炉水冷壁泄漏、凝结泵滤网堵塞等原因造成停机,曾发生过3次明显的降灰现象,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1月19日现场检查时,#4机组停运,#3机组锅炉启炉,现场能明显看到排放的黑色烟尘。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山西省环保厅已要求这家企业要加强试生产期间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订合理的调试方案,尽可能缩短调试时间,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告知和解释工作,防止引发矛盾。同时,要求太原市环保局和古交市环保局加强对这家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